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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的权力与暴力

0 2011-03-04 09:47:38   蜂鸟网   作者:海杰 [原创]

文/色影无忌影像频道主编海杰

影像的权力与暴力
色影无忌影像频道主编海杰    拍摄:雍和

    镜头可以像光,也可以像刀。它扮演的是温和的关照者和凌厉的夺命者的双重角色,甚至是多重角色。

    温和者如尤金-史密斯拍摄的小兄妹牵手走出暗淡的林荫,走向光亮前方的《乐园之路》,看上去,总有一种人性的温度,让人感到舒适和庆幸。而凌厉者,如同你将一个镜头冷不丁地迎上前去,那对面来的人不被夺命,也至少夺走了一些东西,比如尊严。

    最近看微博上到处撒下的关注被拐儿童帖,最强有力的手段,就是如果见到乞讨的儿童,请拿出你的手机或者相机,拍下他,然后上传微博,进行人肉搜索,家长看到了,则会前去救人。

    这件事情,我有如下感受:

    一、第一眼看到,我觉得挺好,很温暖,乞讨儿童可以得到关照了,那些没法回家的孩子,那些被打断腿趴在地上的孩子,终于有被有志之士发现的希望,当然回家也就有望了,多好啊。

    二、但稍微想想,总觉得不对啊,这事情都让网友做了,那要警察做什么?尽管网友携手力量大,但没有建立合理体制的力量总归是一种没有收放的喧闹。

    三、冷静下来想想,那么多人都持着一个镜头对准所有貌似“被拐的孩子”,那么不出意外的,这种由网络建立起来的语言暴力,会瞬间转化为影像暴力,进行道德要挟。大量的孩子曝光在公众面前,如果出警滞后,那些孩子势必会面临危险,将失去被营救的机会。

    四、尊严。这是我想到最后想得最多的事情。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此次基于微博建立起来的以影像构建寻找“被拐儿童”的证据,是那些美好的希望,是在不规范的操作秩序下的一次以视觉为手段的情感消费。尽管,我们说,我们都是出于美好的期望,希望孩子们回家。当然,在网络的帮助下,许多孩子真的回家了。但是,相比建立合理的程序化的体制,来说,靠热情维护的正义行为始终没法成为事件真正强有力的解决者。

    而来自甘肃岷县的带着两个孩子乞讨的母亲(其身份已经警方调查确认),在西安某大街面对拍摄她们的摄影师,将乞讨的铁腕重重地摔在地上的行为一再让我们反思这一拍摄行为。这一情景也正好被摄影师记录下来,以诠释这次网络打拐行为。面对这种情况,我不知道试图以手里的镜头去盲目和贸然去关怀他人的网友作何感想。

    1993年,南非摄影记者凯文-卡特曾经在大饥荒的苏丹拍摄了一张经典影像:饥饿无力的小女孩背后站着一只虎视眈眈的大鹰。后来该照片获得普利策奖。但众多的非议导致凯文•卡特不得不自杀身亡。关于这件作品的视觉伦理讨论一直持续不休,讨论的焦点就是为什么要去拍照片,而不是去救孩子。但据同行者西尔瓦回忆,拍完照片后,凯文-卡特赶走了大鹰。他“不停地嘟嚷着想要拥抱他的女儿”。可见影像所展示的内容并不尽然是那么顺畅和全面,这种按快门“框取”世界的行为本身也就决定了影像的“断章取义”,所谓的“有图有真相”只是一种浅表的浮尘,镜头也会说谎,并且煞有介事。但它所传达给观众的是一个“事实”,观众可依此做出相应的情感反应。

    因而,微博打拐里的很多小孩在影像中就此成为“被拐卖者”。

    救人就是硬道理。在打拐事件中,网民完全可以建立起短促有效的行为。如果考虑到个人行动的风险性,见到小孩,可以不去靠一己之力直接营救,但可以直接报警,而不是拍一张照片,发到网上,放走有可能处于危险中的小孩(更何况那小孩未必就一定处于危险之中,相反,拍照使得他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果再来寻找的话,未必就是一个良策。反而这条以牺牲小孩的安全性和尊严为手段的路成为网友们宣示道德和宣泄愤怒的影像试验场。

    我个人认为,给被救后、并且确认是走失或者被拐卖的事实、暂时处于安全中的小孩拍照,才是人性化的影像行为,因为那样是为了让孩子的父母根据照片领走孩子,而不是让父母看到影像中的孩子至今仍处于风险之中。

    当影像成为权力,每个人都应该扪心自问:这种权力,我是否用得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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