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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良:创作者的生存,就是靠版权来保护

0 2011-03-04 10:31:24   蜂鸟网   作者:苏秦 [原创]

采写/苏秦

    作为一名出色的摄影师,马良的作品一直很受关注,他的摄影作品充满了晦涩的戏剧性。而摄影作品著作权和肖像权的问题上,蜂鸟网采访了马良,请他就这个问题谈一些自己的想法和亲身经历。

马良:创作者的生存,就是靠版权来保护
摄影师马良

Q&A:

Q:侵权或者是盗版的事情是否在您身上发生过?您是如何处理的?
A:
我们为创作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即使换不来锦衣玉食,但至少要有生存和继续下去的机会。所以我一直比较小心自己的作品大图,不希望被商业机构盗用。

    其实在中国这很难阻止,我甚至在市场看到过我作品的海报,因为像素低,印刷得很粗糙低劣。但也只能指责而已,我曾经写微博揭露盗版行为,很多人甚至唱反调,觉得盗版你是看得起你,摄影只是翻拍了世界,是没有版权的。对此只能无奈吧,希望大家的知识产权意识渐渐成熟,慢慢达成共识。

    我们这样的创作者的生存,就是靠版权的保护,如果所有人都可以轻易地得到我们的照片复制品,那么我们的作品将没有任何实际价值,也就无以为继创作下去了。

Q:做纪实摄影肯定会拍到人,以后出版书籍或者展览侵犯肖像权么?
A:
首先我不是做纪实摄影的,其次在我的拍摄工作中,都是事先与模特沟通好,而且我所用的模特全部是关系很好的朋友。

Q:最近在微博上,公众自发开展一个 #随手拍摄拯救行乞儿童# 的活动。有关街拍是否涉及侵犯肖像权?
A:
摄影本身的确是很难界定肖像权,因为拍摄的时候必然会使用到别人的肖像。我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我自己个人认为,只要不是商业的牟利行为,在创作范畴的摄影,应该是有权使用他人的肖像的,但是这也是在对方认可的情况下吧。如果贸然使用,总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吧。我不是这方面专家,认识的不很清楚。总之我自己拍摄,如果被拍摄者和我不是非常的熟悉,我一般会先签订一个合约,证明他愿意我在作品里使用对方个人形象。但这样并不多见,一般来说还是朋友间不用太刻意的口头约定。

Q:大众热衷看到的那些狗仔队偷拍明星的照片是否侵权?在您的眼中是怎么界定娱记的工作性质?请您说说自己的观点。
A:
这种事情还是问大众好,我没有意见。大众喜欢才会产生这样的工作方式,我没觉得不妥。

Q:作为摄影者(从业者和爱好者),有哪些拍摄行为容易引发侵权行为?您自己是如何避免的?
A:
还是之前说过的我拍的人都是自己的朋友,而且经过他们允许的,我从来不拍摄未经拍摄允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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