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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才华摄影基金”中国区比赛规则

0 2010-06-01 10:21:53   蜂鸟网   作者: [合作]

(一) 比赛简介

    法国“才华摄影基金”中国区比赛由法国权威摄影网络杂志《Photographie.com》与中国《LENS.视觉》杂志联合主办。

法国“才华摄影基金”中国区比赛规则

    “才华摄影基金” 由《Photographie.com》于1998年创办,目前已成为法国年轻、有才华的摄影师通往职业道路最有活力的跳板。每个季度,《Photographie.com》均会召集重量级专业评委从以下四类摄影作品中甄选新秀,包括纪实/报道摄影、肖像摄影、时尚摄影、风景/空间/建筑摄影。获奖者将借助”才华摄影基金”从同辈人中脱颖而出,迅速开启他们的职业生涯。

    自成立以来,“才华摄影基金”已经在法国成功运作40届,共47位摄影师获得大奖和评审特别奖,1000名提名奖和优秀奖获得者在媒体呈现作品,每年收到的参赛作品平均为750份。

    2010年起, “才华摄影基金”将对中国出生的摄影师开放 (包括港、澳、台地区),致力发掘与介绍新一代中国摄影师(没有年龄限制),帮助他们走向国际舞台。中国区比赛模式与法国类似,比赛分为:1)报道/纪实摄影;2)肖像摄影;3)时尚摄影;4) 风景/空间/建筑摄影四个类别。评委将由中国和国际摄影行业专业人士共同组成,获奖作品将在中国和法国两地举办大型展览。

    法国“才华摄影基金”中国区比赛由《LENS.视觉》杂志作为中方主办单位,将与法国《Photographie.com》杂志共同开展比赛活动。

    “才华摄影基金”作为法国驻华大使馆指定的中法友好项目,也是“中法文化之春”艺术节的重要项目之一。

(二)法国“才华摄影基金”中国区比赛作品征集流程

     2010年法国“才华摄影基金”中国区比赛,将根据摄影类别分两次举办。请参赛作者根据不同类别的比赛时间表(包括作品提交截止日期与评审日期)进行投稿。每一类别的比赛,都先评选出12名提名奖,之后由5位国际影像专家(2名中国评委,3名国际评委)组成评审团,最终评选出一位“才华大奖”。在作品优秀的前提下,评审团可以增加一个“评委特别奖”。

2010年比赛时间表:

法国“才华摄影基金”中国区比赛规则

注:

• 截稿时间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快递以递出日期为准;

• 提名奖公布: 将于“才华摄影基金”官方网站与《Photographie.com》和财经网www.caijing.com.cn上同时发布;

• 春季征选终评:2010年7月5日-12日在法国阿尔勒摄影节期间举行终评工作,并在阿尔勒摄影节开幕第一周举办法国“才华摄影基金”中国区比赛新闻发布会,现场举行获奖作品放映会;

• 秋季征选终评: 2010年11月3日-11日在法国巴黎摄影画廊博览会期间举行终评工作。

(三) 参赛者递交摄影作品以及相关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参赛作品为一个摄影主题下的完整摄影系列, 由10-25张组成。需要递交数码照片以及制作出的照片。数码照片的照片每幅长边不要超过2000像素,文件命名以摄影师的姓名拼音为准,按作品顺序编号排列,统一存为Jpeg格式(例如张小华,为zhangxiaohua01.jpg等)。照片可根据作品内容及风格的要求自定尺寸、纸张、与输出方式,单幅面积不要超过A3;

    2.参赛作品也可以是一件3至10分钟的“多媒体影像作品”,以及该系列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组摄影照片(5张以上);

注:“才华摄影基金”向通过屏幕与投影方式的摄影表达敞开大门,欢迎“多媒体影像作品”(POM-Petites Œuvres Multimédias)参加。注:多媒体影像作品是指以平面摄影为主,包括声音、录像及其他媒介的综合活动影像创作;

3. 创作阐述一份,中英文双语,字数不限;如对作品做有后期处理,需在创作阐述上注明;

4. 一份包含联系方式(邮寄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的个人简历;

5. 一张自拍照片;

6. 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请将以上参赛图片电子文件或多媒体影像作品、创作阐述、自拍照电子版及个人简历统一刻录为光盘,文字材料请打印为A4纸,与制作出的摄影作品一起邮寄到北京才华摄影基金办公室(因安全起见,建议用快递)。比赛结束后,邮寄制作照片的参赛者需在三个月内与北京的“才华摄影基金”办公室联系,以便取回作品。

(四)获奖摄影师将享有:

    1.法国专业摄影网站www.photographie.com及《财经网》(www.caijing.com.cn)在线刊登提名奖及获大奖摄影师作品;

    2.由组委会向中国媒体、法国媒体(包括杂志、报纸、网络等)推荐刊登提名奖及获大奖摄影师的作品;

    3.四位才华摄影奖获奖者的作品展将于2010年末/2011年初在法国巴黎举办。同时,四位获奖者将被邀请到法国出席开幕式,期间主办方承担机票和四天的住宿费;

    4.“才华摄影基金”获奖作品展作为法国驻华大使馆指定的中法友好项目, 将于2011年4月 “中法文化之春”艺术节期间在北京首展。该展览也将在中国举办巡回展览,并参加国际摄影节;

    5. 主办方将设计制作“才华摄影基金”获奖作品画册。

(五) 参赛须知

    1.比赛面向在中国(包括港、澳、台)出生的摄影师,以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为凭证;

    2.参赛者须承诺他们是所提交作品的版权拥有者;

    3.为了推广、宣传本项目,作为主办方的法国《Photographie.com》和《Lens.视觉》杂志有权使用与刊登获奖作品,并且保证这些作品只用推广“才华摄影基金比赛”与比赛展览,包括展览画册、宣传册、海报等;

    4.参赛者须确认并承诺:其选择参赛的作品应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触及第三方所有权;如有触及,必须能够提供所需的许可;

    5.在评审团选取作品的过程中若出现遗失、失窃或作品毁坏现象,主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6. 主办方保留迫于不可抗拒力量取消评选活动的权利;

    7. 参与本次“才华摄影基金”评选,默认为对本规则的完全接受。

(六) 作品提交地址

法国“才华摄影基金”中国区比赛办公室
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9层
邮编:  100020
电话:  010-85650592
电邮:  talentchina@photographie.com
        
摄影师姓名(中/英文):………………………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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